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 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相关部门消费维权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繁荣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组织创作疫情防控主题文艺作品52件,其中《众志成城抗疫情》《风雨同当》《我们在行动》等歌曲入选云南省优秀“抗疫”作品展播,并被接入“学习强国”平台推广。《风雨同当》纳入2020云南抗疫主题100首文艺作品公益专辑。文学作品《自我隔离与自我救赎》获2020年书香“三八”读书征文活动二等奖;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微信展46期、网上文艺精品展15期,数字资源访问量(博看期刊、超星电子书):阅读68390人次,75765册次,下载3450册次。举办各类公益培训、辅导、讲堂54期,举办书画公益展览8期,展出作品1325余幅。举办赠春联活动12场,赠送春联3350幅、环保宣传袋2000个。开展文化惠民及各类专题演出演出100场,观众达2.8万人次。创作舞蹈情景剧《玉水长·米线香》和建党一百周年史诗剧剧本大纲,编排抗疫小舞剧《雨后彩虹》、舞蹈《馒馒鼔鼓》进入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
(二)坚持公共文化均衡化,加大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一是加大力度,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成红塔区“两馆一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和非遗保护传承展演中心)项目包装并列入省级项目库,待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组织实施。做好红塔区游客体验综合体(博物馆、美术馆、培训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乡、街道文化站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前期。二是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机制,推动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新开通“每日新书”和“名师讲坛”两个线上推送栏目,推荐本年度热门图书112册、名师专题讲座31场。争取上级资金60万元投入总分管制建设,11个(乡)街道完成挂牌及制度上墙,设立聂耳公园分馆、春和街道文化站刘总旗社区分站、高仓街道文化站梁王坝社区上牟溪冲分站。“三馆一站”覆盖率先达到125%。三是积极创建“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区”和“中华诗词之乡”,将“兰溪桥”作为诗词楹联文化示范点重点打造,新增对联、牌匾及屏风30组,于11月24日完成“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区”验收。
(三)坚持保护为主开发利用为辅,推动文博工作跃上新台阶。一是强化保护。策划包装全区文保单位修缮项目,并已列入新型城镇化项目库。加强全区文保单位安全保护,争取各级文物保护修缮资金200多万元,对李鸿祥旧居等文保单位进行修缮。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和培训工作,共出动113人次,对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30次,发现安全隐患45处,整改35处。二是加大开发利用力度。玉溪窑址博物馆、玉溪民俗博物馆、聂耳故居纪念馆项目布展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待争取上级资金组织实施。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对李家大院等文保单位实施“乡愁书院”“城市小剧场”等公共服务项目,不断扩大文化宣传阵地。加大革命历史遗址保护,完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滇中护乡五团”团部遗址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完成大密罗农耕文化馆的建设。挖掘碑刻文化,共计拓片近700张。确认红塔区的第一座青铜墓地-研和宋官青铜墓地,编号确认墓葬32座,出土遗物14件。三是立足阵地,做好免费开放工作。1月-11月,玉溪聂耳故居接待参观人数20344人次,玉溪郑氏旧居接待参观人数2485人。玉溪聂耳故居纪念馆成功申报为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
(四)坚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好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传承和展演工作。按照“挖掘一批、申报一批、升级一批”的原则,完成红塔区非遗展示中心项目备案、设计方案,待争取省级资金后组织实施。举办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活动。完成组织申报红塔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项,代表性传承人37人,新增市级非遗项目3项。
(五)坚持文旅融合,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项目拉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全区储备重点文旅项目50个,计划总投资300亿元。一是规划策划引领发展。继续完善《红塔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5)》。编制《玉溪市红塔区文化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正在开展第二轮修改。编制完成研和“五个一”文化旅游项目策划,指导龙马山户外运动森林小镇、聂耳音乐小镇等重大旅游项目策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二是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完成西部旅游环线标识系统建设、旅游厕所建设7座,完成全区景区建设洗手设施25座。协调推进青花街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龙马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迁建、停车场建设及小石林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汇龙生态园景区提档升级等项目。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是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两廊一核一带多组团”空间布局,以玉溪青花街、玉溪老城区、玉溪老五街、博物馆群等项目的实施为抓手,打造中心城区文创休闲综合服务核;以玉溪大河为轴,依托玉溪大河一期、二期及三期规划建设,合理布局、配套设施,打造玉溪大河滨河文化旅游经济带;强化东、西、南、北分区定位,挖掘资源,加快推进龙马山、高鲁山片区开发建设,启动聂耳音乐小镇建设,加快推进大营街幸福小镇、玉溪青花艺术小镇、滇派园林小镇等文旅小镇规划建设,加快推动小龙潭半山酒店、洛河常乐温泉度假区等项目建设。打造核心旅游产品,促进带动旅游要素提升,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1—10月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4.8186亿元。四是积极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完成龙马山景区、玉溪市博物馆国家3A级创建,加大力度确保年内完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六)坚持综合治理,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一是规范开展行政许可工作。1-11月共审核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6个;办理变更许可7个。二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以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为目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止11月底出动执法人员433人次,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845家次,收缴盗版音像制品754碟,收缴盗版书刊6册、电脑5套,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8件,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处罚案件1件。处理来电来访举报 13件,办复13件,收群众信访件4件,回复3件。三是形成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常态化,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断规范涉旅企业经营行为。截止10底共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执法行动74次,出动检查人次235人次,共检查旅游企业169家,立案调查4起,“一机游”投诉平台共收到投诉件36件,办结率100%。
(七)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一是认真完成帮扶的33户贫困户脱贫及贫困村退出质量核查;完成脱贫攻坚“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九个一清单任务。捐款9050元为缺乏生活资料的贫困户购买饭桌一张、板凳18条、床8张、被褥三件套3套、衣柜13个。二是做好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根据不同家庭的贫困户及时作出帮扶调整,积极为贫困户申请落实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国,同时,积极与贫困户务工企业沟通协调,增加劳动报酬。三是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先后5次对小石桥乡小石桥村委会帮扶的28户贫困户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共出动帮扶干部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多份。四是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对贫困户走访慰问并捐款购物,2020年春节、中秋节,分别捐款5709元、5940元购买油(5L)66桶,米33袋对小石桥乡小石桥村委会小石桥村28户贫困户和大营街甸苴社区辛家屯5户贫困户走访慰问。
(八)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暂停全区文化旅游经营活动。1月24日晚,全区119家(网吧、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文化娱乐经营企业暂停经营活动。1月25日,38家旅游企业暂停经营活动,并签订了停止营业承诺书。二是分级分类妥善安置滞留游客,协调酒店8家、房间1000多个作为疫情期间相关人员安置点,并全力做好安置酒店安全保障工作。三是有序推进复工复产。2月24日起,有序开放景区景点。3月23日起,恢复旅行社除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以外的经营活动。3月24日,有序恢复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厅。5月15日后,有序恢复开放歌舞娱乐场所。四是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带头防控值守,递交疫情防控请战书、承诺书;组织42名党员到紫艺社区进行防控值守;组织在职、退休党员80人疫情防控捐款,共计捐款5350元。五是主动担当作为。8月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后,又主动担负龙马快捷酒店隔离点的防控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轮班到隔离点封闭值守15天。
(九)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持续抓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每月、每季度督促下属各党支部管好用好“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党支部”、“云岭先锋”手机APP等服务平台。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五次,重点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学习,调研,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跟局务工作相结合,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红塔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其他事业单位2个:红塔区聂耳文学艺术院、红塔区旅游质监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0年度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相关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87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35万元,占总收入的96.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42%。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减少515.41万元,下降37.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减少死亡抚恤支出、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玉溪青花街文化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87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87万元,占总支出的74.43%;项目支出223.23万元,占总支出的25.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度基本支出中减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工资调标增加部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中减少玉溪青花街文化项目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87万元。较上年减少63.19万元,下降8.86%;变化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基本支出中减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工资调标增加部分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23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423.79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玉溪青花街文化项目等支出。
本年度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7万元,占总支出的2.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6.95万元,占总支出的76.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3万元,占总支出的9.86%;卫生健康支出44.76万元,占总支出的5.13%;住房保障支出54.58万元,占总支出的6.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7%。与上年对比减少550.06万元,下降39.99%,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基本支出中减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目支出中减少玉溪青花街文化项目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4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0%。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582.68万元,文物支出50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2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1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7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54.5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26.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2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30.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接待有关规定,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费用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4万元,下降38.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5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60.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接待有关规定,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占71.01%;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28.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红塔区文旅系统各部门按照规定开展的接待工作,其中红塔区文旅局局机关待各级各部门检查、考察、调研等共接待6批,人数76人,陪餐人数20人: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到红塔区学习玉溪古窑址保护与开发利用1批次13人次、接待省文旅厅文物处蔡处长等人到红塔区视察文化旅游项目情况1批次11人次、创建“诗词之乡”验收工作接待1批次7人次、创建省“诗词之乡”先进单位工作接待1批次24人次、楹联文化验收工作接待共计1批次36人次、接待市文旅局配合八戒文旅开展调研1批次5人次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4万元,下降19.28%,主要因受到疫情影响,会议培训等相关费用减少;年内人员变动目,部分涉及职工经费降低,因划出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12万元,较上年增加0.04万元;水费0.30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电费1.57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邮电费0.80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以上变化主要因是租用办公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差旅费2.80万元,较上年减少4.56万元;维护费1.62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劳务费5.59万元,较上年减少2.63万元;会议费0.32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公务接待0.57万元,较上年增加0.26万元;工会经费6.75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福利费0.08万元,较上年减少0.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1万元,较上年减少2.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以上变动原因是受到疫情影响,培训会议差旅等相关费用减少较大;因人员变动,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减少;因划出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7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82万元,固定资产84.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07.05万元,其他资产21.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4.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4.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74.99
83.82
84.12
38.38
23.77
21.97
807.0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严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自评是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由上级部门汇总进行信息公开。按照要求按时完成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填报,运行监控,绩效自评总体开展情况。成立绩效评价组,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开展自评工作,逐项核算自评。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严格执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审批支付按照本单位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0年部门整体完成情况如下: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指导下,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认真履职,迎难而上、奋发作为,全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红塔区文化事业稳步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取得新进展。1-9月全区共接待国内旅游者227.9035万人次,同比增长-78.36%;接待海外旅游者96人次,同比增长-91.84%;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7.50亿元,同比增长-81.88%;在国内旅游者中,一日游游客179.7416万人次,过夜游客48.1619万人次。星级旅游酒店平均床位出租率32.78%。全年乐观预测海外旅游者1680人,同比增幅2.39%;国内旅游者1464.47万人,同比增幅3%。全年履职尽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坚持保护为主开发利用为辅,推动文博工作跃上新台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好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传承和展演工作,综合治理,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旅游革命及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经费绩效情况:2020年度实际已经完成了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3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创建成功、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成功等。委托云南九方智库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红塔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5)》,规划于2020年3月发文实施,按照合同约定,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政府常务会通过实施。已达到项目预期目标,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开展“旅游革命”及一机游建设,不断提升红塔区旅游产品品质,加快推动红塔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2)项目二文旅游市场营销及节庆活动经费绩效情况: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加大文化旅游资源宣传力度,举办各类文化旅游活动聚集人气,参加各类交易会,到客源地开展宣传营销推介活动,均取得很好的成效。一是完成了“聂耳故乡 幸福红塔”形象宣传折页、册子的设计、编辑、印刷;二是完成了“聂耳故乡 幸福红塔”形象logo设计;三是完成了2020年玉溪米线文化节的策划,后因疫情取消举办;四是委托第三方对“红塔文旅”微信公众号及抖音号进行维护、信息采编、图片拍摄等。由于疫情的影响部分线下推介活动和节日活动取消。
(3)项目三文化旅游项目经费绩效情况:一是完成了《红塔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5)》的编制、评审、上会、发文实施;二是完成了《九大特色街区项目策划方案》的编制,并发文实施;三是指导大营街完成了《大密罗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策划》的编制,大密罗乡村旅游去年开始接待游客,取得很好的效果;四是完成红塔区西部标识系统一期的设计、制作、安装。标识系统的安装,不仅为游客提供的方便,也是红塔区文化的体现;五省文博会,红塔区玉溪窑青花瓷以独立的展区第一次在省文博会的舞台进行展示,呈现效果很好,获得省内外一致好评;六是完成了《研和五个一项目策划》,重点对研和东山土司府进行策划包装,开展招商引资,与世博集团进行了几轮的洽谈,目前继续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在进一步推进中,但全年资金支付不及时,财政资金支持不足。已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4)项目四(玉溪青花街)文化产业扶持资金补助资金绩效情况:用于打造云南玉溪陶瓷工业遗存示范园,建设内容为:1、陶瓷遗存博物馆,2、游客接待中心,3、产品展示中心,4、产品体验销售中心,5、陶瓷复烧车间,6、玉溪非遗研学基地,7、地方特色美食街,8、萌宠亲子乐园,9、互联网+陶艺文创中心,10、道路铺装及绿化景观等。于2020年3月28日开街运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已实现300余户玉溪文创、非遗、餐饮商户入驻,日均客流15000,日均营业收入50万,实现就业创业3000余人,客流和影响力在持续上升。2020年商户收入达1.3亿,客流量600多万人次。
(5)项目五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经费绩效情况:1.按照区政府第37号公告《玉溪市红塔区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为鼓励先进单位和优秀旅游企业员工,树立行业标兵,对接待游客排名第一的景区和限上企业进行奖励和补助。十三五期间全区共接待国内旅游者5965.6905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57.46亿元,圆满完成十三五任务。2.聘用编外工作人员1名,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勤工作,做好执法队部分报表、材料的报送,宣传材料发放,文化市场经营户日常管理等工作。3.行业宣传。2020年开展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集中宣传、“119”消防宣传、宪法宣传周、“带着文明去旅行”等宣传活动4次,印制了“文明旅游”、行业法律法规、禁止吸烟、安全生产等宣传页和宣传贴纸5000余份。按照2020年创文公益广告新要求,制作了“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50张发到A级景区、星级酒店进行粘贴。在云溪宾馆设置退货服务点1个,全区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设置退货宣传点5个,制作了全省统一的灯箱1个,摆台6个。4.2020年召开了旅行社工作会、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会、“常消毒”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完成90余家文化市场经营户的年审换证工作。正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按照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6)项目六创建楹联文化区和中华诗词之乡工作经费绩效情况:通过创建“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区”及“中华诗词之乡”工作,积极营造儒雅、清正、诗香浓郁的诗教氛围,让“诗教进校园、进机关、进景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让每一个人都成为经典的传承者。全区重视诗词文化的程度普遍增强,诗词创作骨干队伍明显壮大,诗词创作水平普遍提升,诗词文化服务功能明显提高,群众性诗词吟诵创作活动明显增多,以诗词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文化明显活跃,对外合作与交流范围明显扩大,诗化人生、美化环境、淳化民风作用明显增强。举办“诗词与文化旅游发展”专题培训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诗词文化。按照创建“中华诗词之乡”要求,完成兰溪桥诗词文化景观打造及“诗词进机关”示范点区文旅局的打造;并完成了《卜算子.玉溪窑》MV的拍摄工作。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2020年度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单位、各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绩效评价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多方面测评,保证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同时完善评价与奖励机制,旅游文化项目建设,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保障文化旅游专项资金使用到实处,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益最大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pdf